起付线标准(起付金):三级医院本地600元、外地800元、二级医院本地500元、外地700元;其他医院(含职工医院)400元;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依次降低100元;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标准递减50元,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,在职职工不低于300元,退休人员不低于250元;
●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帐户或个人现金支付。
●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、肾移植术后患者、恶性肿瘤和慢性白血病患者、精神病患者当年多次住院的,起付金只扣一次。
●在资阳市区域内转院,住院与转院前没有间断的,视为一次性住院,起付金只扣一次,按转院后的起付标准执行;转院后与转院前间断的,视为两次住院。